
精选我喜欢三年级作文汇编十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喜欢三年级作文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在阳光明媚、风和日丽的早晨,我和爸爸一起去古树苑散步。古树园里有:石头小路,小木桥、绿油油的草坪。那里绿树成荫、百花飘香,有高大挺拔的松树,头发长长的柳树、浓密的银杏树叶子,像一把把小扇子,给炎热的夏天增添了一份凉爽。还有许多叫不上名的古树。还有月季花、玫瑰花……我最欣赏的还是荷花,远远的就闻到了一阵阵花香。走着走着眼前忽然一亮,一大片荷花池展现在我的眼前。那是一种多么令人陶醉的景色呀!刚出水的荷尖儿上停着调皮的蜻蜓。这时,我想到一句话: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微风吹过,荷叶挨挨挤挤的,他们随风飘动,好像在跳舞。荷叶上面还有晶莹剔透的水珠也在上面摇晃。荷叶下面小鱼在自由自在的'嬉戏,荷叶就像为它们撑起的小伞。“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荷花高出水面,像亭亭玉立的少女,有的已经开放,露出娇嫩的莲蓬,有的含苞未放。漂亮极了!荷花的样子千姿百态,有的像害羞的小姑娘,涨红了脸,躲在碧绿的荷叶下。
我爱荷花,看了它久久不想离去,我不仅爱它的美丽,更爱它出污泥而不染的高尚品格。做人,不就是应该这样吗?
《一千零一夜》这本书是妈妈给我买的,一开始我对它完全不感兴趣。可最近也不知怎么了,看见他,就像看见了宝贝一样。我现在慢慢地发现这本书也挺不错的。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我看到了一句这样的话: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终生的伴侣,智慧的启迪,宁静的知已,黑暗的晨曦,一本好书,就是一次美妙的心灵之旅。
《一千零一夜》中的《小指男孩》讲的是:一位老太太在剁白菜时不小心把小指剁了下来,小指变成了小指男孩,小指男孩帮了父母好多忙。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做孝顺的孩子,为家里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为父母分忧。但也要注意自已的.安全,一家团圆才是最重要的。《一千零一夜》让我充满了神秘感。
如果有一天,别人问我喜欢什么书,我一定会选择《一千零一夜》,因为在我心事重重的时候,它会让我接着看下去。这样我就会忘记刚才不开心的事情。
我喜欢《一千零一夜》。
有一天傍晚,妈妈让我去买菜,买菜路上我发现一只流浪狗,它在垃圾桶旁边的地上捡东西吃。我买完菜,看见有卖烤肠的,我就买了一串。回来的路上我津津有味的吃着,我一抬头看到小狗可怜兮兮看着我,然后我就走过去把烤肠放在地上,它一下子就吃完了。然后我就转身回家了,半路上听见后面我动静,我回头一看,我看见小狗跟着我,一只跟着我到楼下,看着小狗无家可归的样子,于是我把它抱回家了。
到了家里,妈妈说在哪里弄的小脏狗!妈妈非让我送回去,经过我一番苦苦哀求之后,说服了妈妈,最终妈妈同意了我把小狗留下来,我连忙抱着小狗去洗澡。
我给它打了些泡泡,轻轻的洗掉了它身上的灰尘,洗好后,它抖了抖身上的水,抖了我一身。这个时候妈妈刚好做好了饭了,我连忙和妈妈要了点钱去买了个狗盆,顺便买了一包狗粮。
回来之后,我给小狗倒了些狗粮,小狗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我们吃过晚饭,看了会儿电视就各自回房间睡觉了。小狗竟然乖乖的也跟我回到了我的房间,卧到了地板上。看着小狗静静的趴在地板上我竟然不知不觉的睡着了!第二天早上我还没有起床,便觉得有人拉我的.被子,我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发现小狗正在拉着我的被子。小狗真像一个勤劳的小闹钟!
从此之后我便有了一个快活的小伙伴!
我家有一只小狗:“点点”它有雪一样白的毛,美极了!它有一张可爱的面孔,还有一双亮晶晶的眼睛,像天上的星星一眨一眨。耳朵尖尖的 ,像一片桑叶一样,非常好笑。黑黑的鼻子可是它的`法宝,找东西可全靠它。它嘴有好多好多的牙,都是用来吃肉的 。它的四肢不粗也不细,像一根木棍。它胖胖的身体走起路来像一个大西瓜,可爱极了!
有一次我和它跑步,每次都是它跑前,我在后。当我失望的时候,它好像在说:“别灰心,加油吧!”从此,我非常喜欢它、它喜欢吃蛋,面包和饭,它很好动。
好可爱的小生灵呀!我喜欢你“点点”。
我爷爷是一个集邮爱好者,正好,这几天老师说要写邮票的作文,爷爷帮我找了两张邮票,一个是万里长城,另一个是甲壳虫在绿色的树叶上爬来爬去,这两张邮票都是我最喜欢的,这两张邮票都在我爷爷家的集邮册里面放着。
第一张邮票是万里长城,我很喜欢,它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建筑之一。雄伟的万里长城,长约六千七百公里,真是名不虚传,当时是为了不让内蒙古人打北京,所以就建了万里长城,是从秦皇岛开始建设的一直围着北部建的,所以内蒙古人没有再打了,现在万里长城是一个著名景点,我还没有去过那里,它只值八分钱。
第二张邮票是一只美丽的`甲壳虫在嫩绿的树叶上爬着,这只甲壳虫的身体是像个圆圆的红黑小球似的,可好看了,在以前,它只值二十分钱。
这两张邮票我很喜欢,这两张邮票要在我心中比千金还重,还有一个最重要的是保管邮票要用捏子夹才行。
如果你要问我最喜欢哪一个季节,那么我会告诉你,一年四季我都喜欢。
我喜欢春天。我喜欢暖和的阳光懒懒地照在身上,任由春风拂过我的脸颊。我喜欢闻小草散发的清香,喜欢听小燕子在空中叽叽喳喳地唱歌。我喜欢牵着风筝,在草地上无拘无束地奔跑。
我喜欢夏天。我喜欢夏天里绿油油的稻田,还有那稀稀疏疏的蛙声。我喜欢光着脚丫到小河里去抓那些肥得走不动的龙虾和螃蟹。我喜欢在空调前品尝美味的冰激凌,喝着冰凉爽口的可乐。
我喜欢秋天。我喜欢那田野里黄灿灿的稻谷,在秋风里泛起微微的波浪。我喜欢那挂满枝头的又红又大的苹果,酸酸甜甜的柚子。我喜欢红得像火的枫叶,用它们来当作便捷的.书签。
我喜欢冬天。我喜欢在银装素裹的世界里堆雪人、打雪仗。我喜欢从爷爷家的灶洞子里往外掏热乎乎的土豆、地瓜。我喜欢一家人围着火炉,一边吃着年夜饭,一边看着温馨的春晚。
我喜欢生活,我为我心里充满这样多的喜欢而开心。
我喜欢看书,看书可以让知识变得多,也能牢记妙词佳句。
我是从这样开始的:前几天,老师教我们学了几句名言,其中一句是“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老师跟我们讲了这句话的意思,这才知道读了书的好处,而且不止这些,老师还告诉了其它的八个成语。其中一个是学海无,一个是学而不厌。我在这两个成语中体会到了读书的妙用。
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黄山玩,我都带了三四本书。在车上的时候,看着看着,我就睡着了,然后一不小心倒在了地上。当时我的.梦里出现了一个书王国,那里有各种各样的书,过了一会黄山到了,爸爸把我叫起来,我还在地上睡着。然后,四级把车一停,我就磕到了前面的座位,我才醒过来,而且头上还顶着一个大包。
记得有一次,我在家看书,看着看着看入迷了,当时爸爸妈妈都出去了。忽然,不知道哪里跑出来一只老鼠,把桌子上的菜吃了一大半,然后就跑了。过了一会儿我肚子饿了,一来到桌旁,就看见了几只老鼠脚印,我再往盘子上一看,啊!我这才知觉老鼠快把菜吃完了。
跳舞是我的爱好,我非常喜欢跳街舞。因为跳舞可以给我带来快乐,当我听到音乐时,我就会不自觉的跳起来。跳舞还可以让我有自信心。
街舞我已经坚持跳了7年,我的成功背面后流下了成千上万的汗水。我参加过很多表演,赢过许多的奖杯,同样也受过很多的伤,有句话:“只有付出,才有回报。”我喜欢街舞,是因为我热爱街舞,我向往着自己也能代表郑州的街舞团去参加比赛,因为郑州的.街舞是最强的。现在街舞节目有很多,看了热血街舞、新武林大会,我才知道我要走的路还有很长,因为我喜欢,有再大的困难我都会去追逐我的梦想。如果不奋斗就没有希望。所以坚持梦想才会成功,坚持就是胜利。
以前我很渴望每次的比赛都能赢,但现在我才知道,关键不是输赢,只要是自己努力了,得到观众的认可才是最成功的。就像一只小鸟,一开始不会飞,甚至路还走不稳,但它坚持每天去尝试练习,终于有一天可以在天空中自由的翱翔。大家都知道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我们坚持每天练,就会每天取得胜利。跳街舞可以浑身散发热力,自己不仅可以魅力四射,还可以让别人热情有劲。
春天,万物复苏,夏天,骄阳似火。秋天,硕果累累,冬天,白雪皑皑,在这四个季节里,我最喜欢的季节还是硕果累累的秋天。
那柑橘成熟了,散发着阵阵浓郁的橘香,红艳艳的大苹果扒开绿叶往外瞧,柿树上挂满了一个个小灯笼,紫玛瑙一样的葡萄一串串的挂在架上,玉米因为太高兴了,把自己金黄色的牙齿露了出来。一株株高粱威武地站在那儿,见到了秋姑娘非常害羞,脸变得通红。黄澄澄的谷子粒粒饱满,迎着秋风笑弯了腰。这景象,可真让人喜爱。
那秋风轻轻的树叶,“沙沙沙,沙”奏出秋天的.交响乐。而这秋风一吹,树叶纷纷飘落,像一只只黄绿色的蝴蝶,尽情地在空中自由自在地飞翔。慢慢地,叶子飘落在了地上,“落叶不是无情物,作作春泥更护!”就是这个道理。有些鲜花都枯了,不过菊花却还在阳光的盛开骨黄的、白的、紫的确,真是五彩缤纷、百花争艳!
我喜欢很多很多的植物,但我最喜欢的植物还是菊花。菊花还代表着高雅耐寒,它的`开放给处处落叶的初冬带来了一些生机。
菊花还有很多的家庭成员。它们分别有来自意大利国花——雏菊。还有立菊,也是人们在生活中说的多本菊。还有分布于北美的荷兰菊。最后是在中国被人们说为臭芙蓉的花——万寿菊。万寿菊大多数颜色为橙色和黄色,都在秋天开放。它的花瓣都很小,其中花蕊旁边的花瓣最小,花的外圈最大。它盛开时,总是一团一团的,从远处看好像一团火球。如果一片地上全种满了万寿菊,仿佛就像一片火红的地。在阳光下那是多么的美丽呀!如果你走上去用鼻子闻一闻,你会感到多么得沁人心脾,万寿菊长得很高,起码可以长到六十厘米。在老人大寿时,送一朵万寿菊,让老人长寿多福。
我喜欢菊花,菊花不怕寒冷,不畏严寒,所以它能在深秋独自开放。我喜欢它敢于与风雪搏斗,勇气可嘉。我要学习菊花一样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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