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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读后感

时间:2025-05-14 16:39:08
《家》读后感10篇

《家》读后感10篇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家》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家》读后感1

“家”是一个让我们感受到爱、温暖,如同避风港,但在巴金的《家》,却是恶魔住的监狱。

小说中,多处情节让我感到悲愤、惋惜、痛心!我暗暗为自己庆幸,幸亏我不是出生在那个旧时代。吃人的封建礼制已被前人埋葬,我应当感谢他们。在无数可怜的生命做了陪葬品后,一些可爱的勇敢的人奋起而攻之,打碎了,推翻了,那个腐朽不堪的制度,迎来一个崭新的时代。从前女子血泪染红了的旧路,我们不会重蹈,这是最大的幸运!

在《家》中,梅、琴、鸣凤、瑞钰都有不同的性格和结果。梅,成为寡妇后,与觉新的重逢后,因情抑郁而死;琴,是进步青年,反对封建礼数,与觉民经过抗争,过上幸福的生活;鸣凤,一个刚烈的女子,为了爱情宁可牺牲自己,这种反抗精神让人顿生敬意;瑞钰,是一个善良的人,怀孕后受到众人的奚落,听由别人的欺负,被赶出城外,也是因为觉新的懦弱无能,致使她生下孩子后死去。这些女性人物如同一首首悲歌,在冷漠的时代唱起,又如同一朵朵鲜花,在寒冷的庭院凋落。

《家》中三兄弟的性格也大不相同。觉新作为长子,非常忠孝,本来有着美满的前程和婚姻,但是屈服于封建的约束,承受着心里巨大的痛苦,失去爱情和前途,一开始也是作为封建势力的帮凶,让自己的兄弟对于婚姻妥协,最后他算是醒悟并且完成了救赎,帮助了觉慧;觉民思想进步的,但是缺乏反抗的勇气和毅力,最后在兄弟的帮助下也算是成功了;作为最小的儿子觉慧,思想开放,意志坚强,勇于选择走自己选的路,彻底摆脱了封建约束。

这些真实的生命背后,站着一个巨大又隐形的猛兽。它主宰社会中的话语权;它修炼成道貌岸然之人型,而又杀人于无形。它便是封建礼教。而他的捍卫者,却充当冷漠无情的杀手。

高老爷们的封建思想、吃人的社会制度、愚昧的封建迷信夺取了多少人年轻的生命,夺走多少人美好梦想!

如果不是在旧时代,琴,就会与觉新在一起,组成美好的家庭,永远幸福,也不会有后来悲惨的结局。如果不是在旧时代,鸣凤是一个烈女子,就会大胆发展事业,追求属于自己完美爱情。如果不是在旧时代,瑞钰是善良贤淑的人儿,会是一个家庭善良贤淑的妻子,就不会成为懦弱者、牺牲品。

如果这个“家”出现在新时代,他们的结局是美好的。新时代就不会夺取多少年轻的生命,不会夺走多少人美好的梦想,新人类有幸福,新人生更加美好!

《家》读后感2

在每个人的心中,都有着属于自己的家。家,是灵魂栖息的港口,是心灵停泊的港湾。在那里你可以毫不掩饰地表现自己,因为那时的你不需面对严厉的老板、严肃的老师等等,那是你和你家人在一起的情感的全部!

家对于不同的人而言都有着不同的定义。自古以来,数百句经典诗句都是思家颂家的。贫穷时,家是一个窝,是寻找慰藉和温暖的地方;富裕时,家更是你精神和物质上的享受。家不是财富堆砌起来的空间,它一定要包含着情,一份血浓于水的亲情。但是巴金笔下的家,却给了我不同的定义和感受。

我了解到了《家》是巴金30年代创作的“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它从1931年问世至今,一直以其特有的反封建的思想光辉和动人的艺术魅力吸引着广大读者,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占有着重要的地位。阅读后,我觉得高家就是个小社会。里头性格迥异的三兄弟:觉新、觉民、觉慧,他们的所爱却是命运极其的相似。温柔的梅表姐,有着新思想的琴,被苦苦压迫的丫环鸣凤,这三个女子,即使出身不同,学识各异可是面临的痛苦还不是一样,一样不能自主婚姻,一样被封建的旧势力逼迫着,不反抗的就流着泪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无法反抗的只能自我了解;反抗了的呢,像琴一样,我真希望她可以和觉民在一起,找到自己的幸福,可是看着巴老的那些描述,充满无法逆转的压抑情绪,我想,他们恐怕是不能相伴到白头了。其中有一段话:

“在高家,在这个大公馆里,鸣凤的死和婉儿的嫁很快地就忘记了,这两件同时发生的事情并没有给高家的生活带来什么影响。大家只知道少了两个婢女,主人们马上又买了新的来代替,绮霞代替了鸣凤,翠环代替了婉儿,在人的数目上来说,并没有什么变动。在很短的时期中鸣凤的名字就没有人提起了。只有在喜儿、倩儿、黄妈和别的几个人的心中,这个名字还常常唤起一段痛苦的回忆。是吧,即使少了一个人,也不会让世界因此改变,更何况少的是两个微不足道的丫头。”

“家”在书中仅是一条线索,它深刻地揭露了封建大家庭的罪恶及其腐朽没落,同时热情地歌颂了青年一代觉醒及其反封建斗争才是灵魂的所在。在当时的封建时代里,追求自由就犹如沙漠里的徒行者寻找绿洲。通过对这本书的阅读和研究,不仅丰富了我的文学知识,而且让我认识到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看了《家》以后,我们是否应该为享受到自由带来的幸福而感到快乐呢?

《家》读后感3

在阅读《好员工好管家》这本书的时候都在想自己怎么给自己定位,做好一个职场中合格的员工,找准自己的位置,结合现实情况在实际工作中发挥自己所长在平凡工作岗位中时刻发现闪光点。所谓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既然前辈的革命之火都能得以燎原 ,而处于不同时代,有着不同革命主题的我们是否善于可以学习并继承呢?这是我在读完这本书之后所感,所想。

既然给自己定位的是管家的角色,管家的最重要的职责就是管好这个家。其实每个企业都是员工自己的家。家里的大小事都一一和我们有着密切的关系。而我们在为这个家所做得每一件事都影响着这个企业的成长同时也关系到我们个人的成长。在书中谈到并提倡的理念,我个人觉得可以用更为简短的词来总结:态度, 忠诚 ,专业 ,感恩,智慧。精辟的词汇也许更能容易记住并随时随刻鞭策并指导自己。

很多人都善于总结,读完这五章,所有这些总结出的每一句话很多时候就会变成空话。而我更注重事实案例,因为是根据这些理念所举出的种种案例恰恰丰富了理念里所包含的内涵。无论是正面的案例还是反面的案例,都是在我们工作生活中已经遇到的或者将要遇到的。这样会在我们的.脑海中更能生动的体现出来并成为我们未来工作的指导思想,就好像提前打了一支强劲的预防针,对于有些缺乏职场经验来说这应该是一剂很好的疫苗。

结合自己平时工作中的事,我对售后服务的一些理念有了更好的理解。都说机会是给有准备的人。对于我们售后服务这块,其实针对于贡献比例针对于销售来说是小巫见大巫 ,销售为公司赚到了多少多少,可售后毕竟这是不可或缺。服务于客户,是不分大小的。周到细致的服务其实也会是HOLD 住客户的不可小视的因素。比如客户意见的反馈,产品的改进,服务的改进,这些因素都会成为决定是否留住客户的因素。而且企业的发展往往离不开老客户的关照,新客户的开发。与其和销售去争一块小蛋糕不如一起合作把蛋糕做 ……此处隐藏3088个字……这其中最重要的,确是这股激流在本质上教着一代又一代崇高而理性地探求着所有的事与物,追求着理想,追求着自我价值的一种崭新的体现。因为追求,因为崇高,这股激流才永恒地感动着一代又一代,永不停息

读完了,我的心还是被其中的主人公占据了,我的心在燃烧,我的思潮在翻滚,我是在悲愤,是在惋惜,是在痛心啊!但我暗暗为自己庆幸,因为吃人的封建礼制已被前人埋葬,我应当感谢他们.在无数的可怜的生命做了陪葬品后,一些可爱的勇敢的人奋起而攻之,打碎了,幻灭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已经到来,从前饱含女子血泪的旧路我们不会重蹈.这是最大的幸运啊!

《家》读后感8

都说女儿是父亲上辈子的情人,那我和我爸的前世肯定是闹掰了,所以今世的我们大概是记着前世的仇,彼此忌恨着对方。

我六岁那年爸妈回来了。在六岁之前我的脑子里并没有关于父母的一点信息,只有爷爷和奶奶。我们生活在一个安详、古朴的小渔村里,那里没有城市的繁华,却有一份城市没有的宁静。所以当那个与我们格格不入的人声称是我的父母时,我并没有什么感觉。

六岁以后我就和我的父母住在了一起。我深深地记得第一次来到这个家时的情景,我茫然地看着周围的一切,不知所措。

之后,我妈告诉我一些我不知道的东西的名字。她很温柔,说话的声音温柔,笑容也很温柔。但我爸似乎不怎么样,他不会像妈妈那样细心地告诉我哪些东西能碰,哪些东西不能碰。通常都是我把热水瓶打碎以后他才会大声地告诉我:“热水瓶不可以碰!”他也不会像妈妈一样关心我的心情。我不高兴了,妈妈会拿一些东西分散我的注意力。而我爸只是淡淡地扫一眼,连问一句“怎么了”都不会。在我的记忆中,我爸对我似乎总是那么冷漠。

但其实我忽略了很多事情,当我十二岁时才恍然大悟。我爸手机里有很多我的照片,从一百天到十二岁的都有。有的连我都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拍的。我忽然能够想到我爸翻看这些照片时的表情,他应该是笑着的,手里拿支烟,眼睛眯着,就像每天放学他站在巷口接我时的样子,就像我拿到奖状捧到他面前的样子。

我一直以为我爸不会关心我。早上帮我挤好牙膏,准备好鞋和袜子的是妈妈。但当有一天我莫名其妙地起早了时,我看见我爸在帮我拿袜子,他正在踮起脚去够那双袜子。我愣在那儿,倒是我爸镇定地看了我一眼,淡淡的说了句:“起那么早?”然后把袜子递给我,自己回房了。

我猛然觉得我爸就是《回家》中的父亲,与女儿分隔两地,思念着女儿,却又见不到。我爸或许也会翻着我小时候的照片,也会像文中的父亲一样忽而微笑,忽而忧伤沉思,忽而满脸泪光……我一直觉得我爸不懂得如何去爱,其实是我忽略了他的爱。不过万幸的是我已经看见了他的爱,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也会让他看见我的爱。爸爸,您的女儿已经长大了,不会像以前那么不懂事了。

《家》读后感9

作品的重心在于放笔为古运河边的民俗风情和父老乡亲画像,为的多情重义、除奸助良、扶危济困的美德立碑。作者以高超的艺术手法,一幅幅民谷画,运用语言、动作、外号等描写,生动地刻画出淳厚朴实的劳动的音容笑貌、喜怒悲乐,使人读来如闻其声,如见其人。

公何满子是一丈青大娘的心尖子,当时有六岁,剃个光葫芦头,天灵盖上留着个木梳背儿;一交立夏就光屁股,晒得两道眉毛只剩下淡淡的痕影,鼻梁子裂了皮,全身刚从烟囱里爬,连眼珠都比立夏乌黑;他最喜欢到河滩上玩耍。光着屁股浸入河汊,捞虾米,掏螃蟹,摸小鱼儿;钻进苇塘里,搜寻红脖水鸡儿,驱赶红蜻蜓满天飞舞,更是有趣,他淘气可爱,无拘无束,给人印象。

一丈青大娘大脚板,青铜肤色,嗓门亮堂,骂起人来不倒嗓子,打起架来三五个小伙子也对手。这很容易使人联《水浒传》中的女英雄,上“一丈青”本来《水浒传》中扈家庄武艺高强的扈三娘的绰号;她有一双长满老茧的大手,种地、撑船、打鱼行家。她还会扎针、拔罐子、接生。接骨、看红伤。小村大人小孩头痛脑热,都来找她妙手回春;全村三十岁,她那一双粗大的手给接来了人间。

对风土人情的描写有: 拜月乞巧的风习,迷信,却很优美。在七夕之夜,年已及笄的姑娘,半夜时分悄悄僻静角落,给垂挂中天的月牙儿焚香叩拜,掏出一根银针,红线,在月色中穿引;一穿而中,今年必能跟心爱儿结成美满良缘。

何满子的于姑姑望月莲童年的命运是不幸,后拜一丈青大娘为干娘才好转,她与周檎的爱情是纯真,让人感动不已。

牵牛儿给大地主董大师家扛小活儿,他憨头憨脑而又蔫蔫糊糊的子,常常挨小管家的打骂。他不喜欢说话,小孩子怕冷清,牲口们都很服他管,撒在河边乱跑,他就来到吉老秤的钉掌铺,看吉老秤给牲口钉掌。他坐在一边,也不多言少语,也不碍手碍脚,两眼直勾勾地盯着吉老秤的一招一式,默默记在心里。(.)

在书中劳动工的形象都描写的栩栩如生,俚语乡音运用自如,那才是真正的浓郁的乡土气息散漫迷人的味道;我上网一查才知作者已于1997年去世了,再也佳品,深感痛心疾首各挽惜!

《家》读后感10

陈胜、吴广起义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农民起义。

秦国经过数代人的经营,到了秦始皇时代,终于制六合,吞八荒,吞并六国,统一天下。本以为是旷古铄今,传承万世的基业,却在一个“瓮牖绳枢之子,甿隶之人,而迁徙之徒”的陈胜的首先发难之下,一溃而终至亡国。

史家们(包括司马迁)分析秦的亡国,都说是因为秦政过于暴苛,而没有顺应形势,施行仁政。是啊,民众们经过了那么多年的战乱,其实心里是盼望着能够过上没有战争的日子,享受和平的安定。估计秦始皇是因为惯性的问题,没能及时的刹住车,又或者是他天生有暴力倾向,根本从意识人就没有想过要刹车,他延续着他的暴政,说不定更加暴虐。他活着的时候,由于他足够的强大,人们还没敢有太大的反抗,等他身死,篡位而立的胡亥根本没有能力掌控全局。陈涉就是在一次明知左右都是死的情况下,冒险而借扶苏的名义自立为王,带头起来反抗秦朝的。

陈胜从小就有鸿鹄之志,他在起兵的时候,就用了一句口号“将相王候宁有种乎!”,充分体现了他的心志,也完全挑起了起义民众的雄心。他们采用了“鱼腹丹书”这种老调却屡试不爽的办法,让自己成功的登上王位,一呼而百喏,登时全国各地到处都起兵开始造反了。

陈胜吴广的起义虽然是农民起义,但我认为这只能说明他在起义的时候的身份是农民,他的实质的目的一是为了解当时的困境,二是为了贪求富贵。所以,当他取得了短暂的胜利,他就被迎面而来的富贵冲昏了头脑,开始享受并夸耀起来。他有一个从前一起耕地的朋友,当时陈涉说了一句“苟富贵,毋相忘”,朋友还嘲笑他丑小鸭想变白天鹅。此时陈涉真的富贵了,当王了,他就跑来求见,好不容易见到后,看到陈涉现在的生活是如此富丽堂皇,在一种羡慕、嫉妒的情绪下,开始到处散播陈涉以前贫穷时的旧事,结果陈涉将他杀了,也断绝了与故旧知交的来往。然后陈涉又任命了一些官吏,专门来督察部下的过失,以苛刻的手段对付自己不喜欢的人,于是许多将领也不再依附他了。陈涉后来之所以失败,原因大多在此。

陈涉称王总共只有六个月的时间。可是他却是一支星星火种,终于引发了燎原之势。而作为中国封建历史上的第一次农民起义,它也具有不可忽视的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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